PPSAFETY · IMO 船用安全标识
FES003 各类灭火设备(Collection of Firefighting Equipment)标志:IMO A.1116(30) 消防设备标志,150×150mm 自发光贴
红色方形底配白色消防头盔侧影与火焰图形,按 IMO A.1116(30) 表 1 的 FES003 条目制作,标示器材集中存放点。
FES 族 · 消防设备标志150×150mm不干胶自发光贴IMO A.1116(30) FES003ISO 7010-F004

这个标识是做什么用的FES 族里的兜底款
FES003 也属 FES(Fire-fighting Equipment Signs,消防设备标志)族,但角色特殊:它是兜底款。ISO 7010:2019 表 4 对 F004 的补充说明写明——本安全标志用于尚无注册专用标志的消防设备。已有专属图形的器材各用其专属标志;多类器材集中配置的存放点,才由 FES003 指位。
在 IMO A.1116(30) 表 1 中,本条目写作「FES003(ISO 7010-F004)Collection of Firefighting Equipment」,中文行文「各类灭火设备」即消防器材的集中集合。
图形构成与 ISO 7010:2019 表 4 对 F004 的描述一致:红色方形底上,白色消防头盔侧视轮廓配火焰,即标准图形内容栏所注 Fire helmet (profile), flame determinant,并允许替换为符合当地文化习惯的造型。
规格参数依据产品实物标注与标准条目

| 标志编号 | FES003 |
| 标志族 | FES 消防设备标志(Fire-fighting Equipment Signs) |
| 标准条目 | IMO A.1116(30) 表 1 FES003「Collection of Firefighting Equipment 各类灭火设备」 |
| 对应图形号 | ISO 7010-F004(ISO 7010:2019 表 4 F004) |
| 图形内容 | 消防头盔侧视轮廓 + 火焰(ISO 7010:2019 表 4 原文口径) |
| 标志属性 | 兜底标志,用于无注册专用图形的消防设备及集中存放点 |
| 产品形态 | 不干胶自发光贴(自粘背胶,撕开离型纸即贴) |
| 尺寸 | 150 × 150 mm |
| 发光原理 | 稀土蓄光发光材料,吸光蓄能、黑暗中持续发光,无需外部电源 |
| 版面构成 | 红色方形底 + 白色消防头盔侧影与火焰图形;下缘印 IMO 决议符合性与 ISO 国际标准化组织新标准(2017) 文字,右下角为 FES003 编号 |
| 执行标准 | 产品名称标注 ISO7010 与 GB16557-2023;实物下缘印 IMO 决议与 ISO 新标准(2017) 文字 |
| 适用场景 | 消防器材集中存放点、船内消防站与器材柜、多类器材同处配置处所 |
背胶实拍:离型纸掀起可见自粘背胶层,可直接贴于器材柜柜面或舱壁涂装面
材质与夜间可见性蓄光层在无人值守处所的表现
蓄日照照明皆可
日照与舱室照明均可完成蓄能,无需专门维护电源
亮熄灯后自持发光
无光源环境下持续释放存储光,头盔与火焰轮廓可辨
耐长期海上暴露
耐盐雾、耐海水腐蚀、耐高低温与紫外线老化
贴适配多种基面
适配钢制器材柜、涂装舱壁与复合板面,无需钻孔

夜光实拍:全黑环境下消防头盔与火焰图形呈蓄光色发光,集中存放点仍可定位
典型安装位置四个常见落点
消防设备集中存放点
多类器材同处配置的存放区,贴于入口或柜体主视面
船内消防站与器材柜
消防站、器材柜、应急工具箱外表面,作为整点识别标志
无专用图形的器材位
泡沫炮、消防沙箱等无注册专用标志的器材,按其存放点设置
公共处所与机舱
客舱层、机舱及甲板作业区的集中存放位置按点补设
施工与验收要点四个直接影响落地效果的操作
1存放点整体定位
标志指向整个存放点而非某一具器材,贴位应覆盖存放区入口或柜体主视面
2与专用标志分工
同处器材已有专属图形时用专属标志,FES003 只作整点识别与兜底
3蓄光与图形确认
装后在正常照明下充分暴露,并确认蓄光亮度与图形完整度
4登记入器材台账
标志编号与存放点登记入消防器材台账,随年度消防检查复核状态
族职能边界FES003 是兜底款,不做单件器材定位
注意 FES003 回答「消防器材集中放在哪里」,不回答「某一具器材在哪里」。已有注册专用图形的器材——灭火器(FES001)、软管卷盘(FES002)、消防梯(ISO 7010-F003)等——必须各用其专属标志,不得以 FES003 替代。它同样不承担逃生路线与集合站指引(MES)、救生系统与设备标示(LSS)、禁止行为(PSS)、危险警告(WSS)、强制行动(MSS)的职能。
说明 消防器材集中存放点的设置属 SOLAS 消防安全要求范畴,本标志为配套图形标识;设置与验收以船载消防控制图、船级社及主管机关要求为准。
高频问答采购与安装最常问的 4 个问题
问:FES003 中文名为什么叫「各类灭火设备」?
答:这是 IMO A.1116(30) 表 1 条目 Collection of Firefighting Equipment 的中文行文,指多类器材共处一个存放点,并不专指灭火器。
问:一块 FES003 能代替多块专用标志吗?
答:不能。ISO 7010:2019 表 4 对 F004 的补充说明写明:该标志用于尚无注册专用标志的消防设备。已有专属标志的器材必须各用其标志。
问:实物上的消防头盔图形与标准一致吗?
答:一致。ISO 7010:2019 表 4 对 F004 的图形内容写作 Fire helmet (profile), flame determinant,本产品版面即白色消防头盔侧视轮廓配火焰。
问:集中存放点还需要在每件器材上另贴标志吗?
答:建议保留。整点标识与单件标识是两层信息:FES003 指向存放点,具专用图形的器材另行标示,便于应急判定取用对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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